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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矿产类商品第二次出口配额招标公告
2006-05-25 08:15  文章来源:商务部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2006年度氟石块(粉)出口配额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06年度氟石块(粉)出口配额第二次公开招标将于2006年5月30日开始。根据《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及《关于印发〈工业品出口配额招标实施细则〉的通知》(外经贸贸发[2001]62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标商品名称及范围
氟石块(粉)
商品海关编码:
25292100 按重量计氟化钙含量在97%及以下的萤石
25292200 按重量计氟化钙含量在97%以上的萤石
二、招标数量
本次氟石块(粉)公开招标数量:35.5万吨
三、投标资格
1、按国家有关规定获得进出口经营权,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加入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外商投资企业加入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并按章程履行会员义务。
2、注册资本达到500万元。
3、该商品2003-2005年平均出口数量达到4000吨,或2003-2005年平均出口供货数量达到10000吨。
4、由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的有该商品出口规模的外商投资企业。
5、为企业职工按时足额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各项社会保险。
6、生产企业达到国家环保标准。
7、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上述供货数量不包括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数量。
出口数量以海关统计为准,供货数量由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和招标办公室,根据企业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和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按有关规定进行核准以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招标时间
投标时间:2006年5月30日-5月31日
截标时间:2006年5月31日16:00
开标时间:2006年6月1日10:00
五、投标方式
通过"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进行投标。企业在规定的截标时点前只能投一份电子标书,当同一企业成功送达的电子标书出现两份以上(含两份)时,该企业的标书视为无效。
电子招标投标技术保障工作由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EDI)负责,具体操作上的问题由EDI负责解释。
电话:010-67870108(客户服务中心)
传真:010-67800343
六、投标量
1、最低投标量为1000吨,最高投标量按企业2003-2005年平均年出口及供货数量分档,具体分档方案如下:
平均年出口及供货数量 最高投标量
大于等于0.6万吨 平均年出口及供货数量×41%
小于0.6万吨 2000吨.
2、平均年出口及供货数量=实际年平均出口数量+平均年供货数量×0.05
如企业实际年平均出口数量> 平均年供货数量,则
平均年出口及供货数量=实际年平均出口数量
3、凡投标量高于最高投标量或低于最低投标量的标书均为废标。
七、最低投标价格
本次招标设最低投标价格,投标企业可在电子标书上直接接收招标委员会确定的最低投标价。
低于招标委员会规定的最低投标价格水平的标书均为废标。
八、中标价格和中标数量
将所有投标企业的投标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排序先后累计投标企业的投标数量,当累计投标数量与招标总量相等时,计入累计投标总量(即招标总量)的企业,即为中标企业。
中标企业的中标数量为其投标数量。如果在最低中标价位的企业投标数量之和超过剩余配额数量时,此价位的企业按其投标数量比例分配剩余配额。企业中标数量低于最低投标数量的,按未中标处理。
企业中标价格即为企业投标价格。
九、中标结果查询
本次招标将于2006年6月1日10:00开标,次日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上公布初步中标结果。投标企业如有疑问,可于6月3日15:00前向招标办公室提出。6月6日起,各投标企业可通过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查询经招标委员会审核正式公布的企业中标情况。招标办公室不再向各企业发放书面《中标通知书》。
十、中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中标保证金为中标金的10%,企业中标后,须于2006年7月31日前将中标保证金(中标价格X中标数量X10%)汇到指定银行帐户。
单位名称: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
开户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北京东单支行
帐号:7112410182600001325
对未按时交纳中标保证金及浪费配额的企业,招标委员会将按招标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氟石块(粉)出口配额招标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7层
邮编:100020
电话:010-65882501-1721,1730,1732
传真:010-65882509
特此公告
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委员会
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2006年度滑石块(粉)出口配额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06年度滑石块(粉)出口配额第二次公开招标将于2006年5月29日开始。根据《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及《工业品出口配额招标实施细则》(外经贸贸发[2001]62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商品名称及范围
滑石块(粉)
商品海关编码:
25261020 未破碎及未研粉的滑石
25262020 已破碎或已研粉的滑石
二、招标数量
本次滑石块粉公开招标数量:31.75万吨
三、投标资格
1、按国家有关规定获得进出口经营权,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加入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外商投资企业加入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并按章程履行会员义务。
2、注册资本达到300万元。
3、该商品2003-2005年平均出口实绩达到200吨,或平均出口供货数量达到2000吨的生产企业。
4、由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的有该商品出口规模的外商投资企业。
5、为企业职工按时足额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各项社会保险。
6、生产企业达到国家环保标准。
7、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上述供货数量不包括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数量。
出口数量以海关总署统计为准,供货数量由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和招标办公室,根据企业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和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按有关规定进行核准,并以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招标时间
投标时间:2006年5月30日-5月31日
截标时间:2006年5月31日16:00
开标时间:2006年6月1日10:00
五、投标方式
通过"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进行投标。企业在规定的截标时点前只能投一份电子标书,当同一企业成功送达的电子标书出现两份以上(含两份)时,该企业的标书视为无效。
电子招标投标技术保障工作由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EDI)负责,具体操作上的问题由EDI负责解释。
电话:010-67870108(客户服务中心)
传真:010-67800343
六、投标量
1、最低投标量为200吨,最高投标量按企业2003-2005年平均年出口及供货数量分档,具体分档方案如下:
平均年出口及供货数量 最高投标量
大于等于0.1万吨 平均年出口及供货数量×50%
小于0.1万吨 700吨
2、平均年出口及供货数量=实际年平均出口数量×0.9 + 实际年平均出口金额⁄全国平均出口单价×0.1+平均年供货数量×0.05
如企业实际年平均出口数量> 平均年供货数量,则
平均年出口及供货数量=实际年平均出口数量×0.9 + 实际年平均出口金额/全国平均出口单价×0.1
3、凡投标量高于最高投标量或低于最低投标量的标书均为废标。
七、最低投标价格
本次招标设最低投标价格,投标企业可在电子标书上直接接收招标委员会确定的最低投标价。
低于招标委员会规定的最低投标价格水平的标书均为废标。
八、中标价格和中标数量
将所有投标企业的投标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排序先后累计投标企业的投标数量,当累计投标数量与招标总量相等时,计入累计投标总量(即招标总量)的企业,即为中标企业。
中标企业的中标数量为其投标数量。如果在最低中标价位的企业投标数量之和超过剩余配额数量时,此价位的企业按其投标数量比例分配剩余配额。企业中标数量低于最低投标数量的,按未中标处理。
企业中标价格即为企业投标价格。
九、中标结果查询
本次招标将于2006年6月1日10:00开标,次日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上公布初步中标结果。投标企业如有疑问,可于6月3日15:00前向招标办公室提出。6月6日起,各投标企业可通过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查询经招标委员会审核正式公布的企业中标情况。招标办公室不再向各企业发放书面《中标通知书》。
十、中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中标保证金为中标金的10%,企业中标后,须于2006年7月31日前将中标保证金(中标价格X中标数量X10%)汇到指定银行帐户。
单位名称: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
开户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北京东单支行
帐号:7112410182600001325
对未按时交纳中标保证金及浪费配额的企业,招标委员会将按招标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滑石块粉出口配额招标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7层
邮编:100020
电话:010-65882501-1721,1730,1732
传真:010-65882509
特此公告


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委员会
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2006年度轻重烧镁出口配额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06年度轻重烧镁出口配额第二次公开招标将于2006年5月30日开始,分两部分进行。根据《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及《工业品出口配额招标实施细则》(外经贸贸发[2001]626 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部分:
一、招标商品名称及范围
包括天然碳酸镁(菱镁矿)、熔凝镁氧矿(电熔镁,包括喷补料)、烧结镁氧矿(重烧镁,包括喷补料)、碱烧镁(轻烧镁)、废镁砖。海关商品编码为:
25191000天然碳酸镁(菱镁矿)
25199010熔凝镁氧矿(电熔镁,包括喷补料)
25199020烧结镁氧矿(重烧镁,包括喷补料)
25199030碱烧镁(轻烧镁)
25309090.10废镁砖
二、招标数量
本次轻重烧镁公开招标数量:50.4万吨
三、投标资格
1、按国家有关规定获得进出口经营权,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加入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外商投资企业加入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并按章程履行会员义务。
2、注册资本达到500万元。
3、该商品2003-2005年平均出口数量达到3000吨,或平均出口供货数量达到5000吨的生产企业。
4、由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的有该商品出口规模的外商投资企业。
5、为企业职工按时足额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各项社会保险。
6、生产企业达到国家环保标准。
7、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上述供货数量不包括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数量。
出口数量以海关总署统计为准,供货数量由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和招标办公室,根据企业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和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按有关规定进行核准,并以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招标时间
投标时间:2006年5月30日-5月31日
截标时间:2006年5月31日16:00
开标时间:2006年6月1日10:00
五、投标方式
通过"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进行投标。企业在规定的截标时点前只能投一份电子标书,当同一企业成功送达的电子标书出现两份以上(含两份)时,该企业的标书视为无效。
电子招标投标技术保障工作由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EDI)负责,具体操作上的问题由EDI负责解释。
电话:010-67870108(客户服务中心)
传真:010-67800343
六、投标量
1、最低投标量为500吨,最高投标量按企业2003-2005年平均年出口及供货数量分档,具体分档方案如下:
平均年出口及供货数量 最高投标量
大于0.3万吨(含) 平均年出口及供货数量×39%
小于0.3万吨 1000吨
2、年平均出口及供货数量=实际年平均出口数量×0.9 + 实际年平均出口金额÷全国平均出口单价×0.1
3、凡投标量高于最高投标量或低于最低投标量的标书均为废标。
七、最低投标价格
本次招标设最低投标价格,投标企业可在电子标书上直接接收招标委员会确定的最低投标价。
低于招标委员会规定的最低投标价格水平的标书均为废标。
八、中标价格和中标数量
将所有投标企业的投标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排序先后累计投标企业的投标数量,当累计投标数量与招标总量相等时,计入累计投标总量(即招标总量)的企业,即为中标企业。
中标企业的中标数量为其投标数量。如果在最低中标价位的企业投标数量之和超过剩余配额数量时,此价位的企业按其投标数量比例分配剩余配额。企业中标数量低于最低投标数量的,按未中标处理。
企业中标价格即为企业投标价格。
九、中标结果查询
本次招标将于2006年6月1日10:00开标,次日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上公布初步中标结果。投标企业如有疑问,可于6月3日15:00前向招标办公室提出。6月6日起,各投标企业可通过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查询经招标委员会审核正式公布的企业中标情况。招标办公室不再向各企业发放书面《中标通知书》。
十、中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中标保证金为中标金的10%,企业中标后,须于2006年7月31日前将中标保证金(中标价格X中标数量X10%)汇到指定银行帐户。
单位名称: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
开户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北京东单支行
帐号:7112410182600001325
对未按时交纳中标保证金及浪费配额的企业,招标委员会将按招标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轻重烧镁出口配额招标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7层
邮编:100020
电话:010-65882501-1721,1730,1732
传真:010-65882509

第二部分:
一、招标商品名称及范围
其它氧化镁含量在70%(含70%)以上的矿产品,商品编码为25199099.10.
二、招标数量
本次其它氧化镁含量在70%(含70%)以上的矿产品公开招标数量:4万吨
三、投标资格
1、按国家有关规定获得进出口经营权,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加入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外商投资企业加入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并按章程履行会员义务。
2、注册资本达到100万元。
3、该商品2003-2005年平均年出口及供货数量达到100吨的企业。
4、为企业职工按时足额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各项社会保险。
5、生产企业达到国家环保标准。
6、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上述供货数量不包括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数量。
出口数量以海关总署统计为准,供货数量由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和招标办公室,根据企业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和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按有关规定进行核准,并以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招标时间
投标时间:2006年5月30日-5月31日
截标时间:2006年5月31日16:00
开标时间:2006年6月1日10:00
五、投标方式
通过"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进行投标。企业在规定的截标时点前只能投一份电子标书,当同一企业成功送达的电子标书出现两份以上(含两份)时,该企业的标书视为无效。
电子招标投标技术保障工作由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EDI)负责,具体操作上的问题由EDI负责解释。
电话:010-67870108(客户服务中心)
传真:010-67800343
六、投标量
1、最低投标量为100吨,最高投标量按企业2003-2005年平均年出口及供货数量分档,具体分档方案如下:
平均年出口及供货数量 最高投标量
大于等于0.2万吨 平均年出口及供货数量×15%
小于0.2万吨 投300吨
2、年平均出口及供货数量=实际年平均出口数量×0.9 + 实际年平均出口金额÷全国平均出口单价×0.1
3、凡投标量高于最高投标量或低于最低投标量的标书均为废标。
七、最低投标价格
本次招标设最低投标价格,投标企业可在电子标书上直接接收招标委员会确定的最低投标价。
低于招标委员会规定的最低投标价格水平的标书均为废标。
八、中标价格和中标数量
将所有投标企业的投标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排序先后累计投标企业的投标数量,当累计投标数量与招标总量相等时,计入累计投标总量(即招标总量)的企业,即为中标企业。
中标企业的中标数量为其投标数量。如果在最低中标价位的企业投标数量之和超过剩余配额数量时,此价位的企业按其投标数量比例分配剩余配额。企业中标数量低于最低投标数量的,按未中标处理。
企业中标价格即为企业投标价格。
九、中标结果查询
本次招标将于2006年6月1日10:00开标,次日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上公布初步中标结果。投标企业如有疑问,可于6月3日15:00前向招标办公室提出。6月6日起,各投标企业可通过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查询经招标委员会审核正式公布的企业中标情况。招标办公室不再向各企业发放书面《中标通知书》。
十、中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中标保证金为中标金的10%,企业中标后,须于2006年7月31日前将中标保证金(中标价格X中标数量X10%)汇到指定银行帐户。
单位名称: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
开户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北京东单支行
帐号:7112410182600001325
对未按时交纳中标保证金及浪费配额的企业,招标委员会将按招标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轻重烧镁出口配额招标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7层
邮编:100020
电话:010-65882501-1721,1730,1732
传真:010-65882509
特此公告

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委员会
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2006年度碳化硅出口配额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06年度碳化硅出口配额第二次公开招标将于2006年5月30日开始。根据《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及《关于印发〈工业品出口配额招标实施细则〉的通知》(外经贸贸发[2001]62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标商品名称及范围
碳化硅
商品海关编码:
28492000 碳化硅
38249090.10粗制碳化硅(按重量计碳化硅含量大于15%)
二、招标数量
本次碳化硅公开招标数量:11.15万吨
三、投标资格
1、按国家有关规定获得进出口经营权,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加入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外商投资企业加入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并按章程履行会员义务。
2、注册资本达到200万元
3、该商品2003-2005年平均出口数量达到100吨,或2003-2005年平均出口供货数量达到300吨。
4、平均出口单价高于1000美元/吨的出口企业。
5、由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的有该商品出口规模的外商投资企业。
6、为企业职工按时足额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各项社会保险。
7、生产企业达到国家环保标准。
8、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上述供货数量不包括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数量。
出口数量以海关统计为准,供货数量由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和招标办公室,根据企业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和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按有关规定进行核准以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招标时间
投标时间:2006年5月30日-5月31日
截标时间:2006年5月31日16:00
开标时间:2006年6月1日10:00
五、投标方式
通过"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进行投标。企业在规定的截标时点前只能投一份电子标书,当同一企业成功送达的电子标书出现两份以上(含两份)时,该企业的标书视为无效。
电子招标投标技术保障工作由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EDI)负责,具体操作上的问题由EDI负责解释。
电话:010-67870108(客户服务中心)
传真:010-67800343
六、投标量
1、最低投标量为100吨,最高投标量按企业2003-2005年平均年出口及供货数量分档,具体分档方案如下:
平均年出口及供货数量 最高投标量
大于等于300吨 平均年出口及供货数量×50%
小于300吨 150吨
2、平均年出口及供货数量=实际年平均出口数量×0.8 + 实际年平均出口金额⁄全国平均出口单价×0.2+平均年供货数量×0.05
如企业实际年平均出口数量> 平均年供货数量,则
平均年出口及供货数量=实际年平均出口数量×0.8 + 实际年平均出口金额/全国平均出口单价×0.2
3、凡投标量高于最高投标量或低于最低投标量的标书均为废标。
七、最低投标价格
本次招标设最低投标价格,投标企业可在电子标书上直接接收招标委员会确定的最低投标价。
低于招标委员会规定的最低投标价格水平的标书均为废标。
八、中标价格和中标数量
将所有投标企业的投标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排序先后累计投标企业的投标数量,当累计投标数量与招标总量相等时,计入累计投标总量(即招标总量)的企业,即为中标企业。
中标企业的中标数量为其投标数量。如果在最低中标价位的企业投标数量之和超过剩余配额数量时,此价位的企业按其投标数量比例分配剩余配额。企业中标数量低于最低投标数量的,按未中标处理。
企业中标价格即为企业投标价格。
九、中标结果查询
本次招标将于2006年6月1日10:00开标,次日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上公布初步中标结果。投标企业如有疑问,可于6月3日15:00前向招标办公室提出。6月6日起,各投标企业可通过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查询经招标委员会审核正式公布的企业中标情况。招标办公室不再向各企业发放书面《中标通知书》。
十、中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中标保证金为中标金的10%,企业中标后,须于2006年7月31日前将中标保证金(中标价格X中标数量X10%)汇到指定银行帐户。
单位名称: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
开户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北京东单支行
帐号:7112410182600001325
对未按时交纳中标保证金及浪费配额的企业,招标委员会将按招标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碳化硅出口配额招标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7层
邮编:100020
电话:010-65882501-1721,1730,1732
传真:010-65882509
特此公告


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委员会
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2006年度矾土出口配额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06年度矾土出口配额第二次公开招标将于2006年5月30日开始。根据《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及《工业品出口配额招标实施细则》(外经贸贸发[2001]626 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商品名称及范围
海关商品编号
25083000耐火粘土(铝矾土、焦宝石、其他耐火粘土及铝质不定形耐火材料)
26060000铝矿砂及其精矿
二、招标数量
本次矾土公开招标数量:48.5万吨
三、投标资格
1、按国家有关规定获得进出口经营权,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加入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外商投资企业加入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并按章程履行会员义务。
2、注册资本达到100万元。
3、该商品2004-2005年平均年出口数量达到100吨的企业,或2004-2005年平均年出口供货数量达到20000吨的生产企业。
4、由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的有该商品出口规模的外商投资企业。
5、为企业职工按时足额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各项社会保险。
6、生产企业达到国家环保标准。
7、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上述供货数量不包括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数量。
出口数量以海关总署统计为准,供货数量由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和招标办公室,根据企业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和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按有关规定进行核准,并以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招标时间
投标时间:2006年5月30日-5月31日
截标时间:2006年5月31日16:00
开标时间:2006年6月1日10:00
五、投标方式
通过"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进行投标。企业在规定的截标时点前只能投一份电子标书,当同一企业成功送达的电子标书出现两份以上(含两份)时,该企业的标书视为无效。
电子招标投标技术保障工作由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EDI)负责,具体操作上的问题由EDI负责解释。
电话:010-67870108(客户服务中心)
传真:010-67800343
六、投标量
1、最低投标量为100吨,最高投标量按企业2004-2005年平均年出口及供货数量分档,具体分档方案如下:
平均年出口及供货数量 最高投标量
大于800吨(含) 平均年出口及供货数量×41%
小于800吨 300吨
2、平均年出口及供货数量=实际年平均出口数量
3、凡投标量高于最高投标量或低于最低投标量的标书均为废标。
七、最低投标价格
本次招标设最低投标价格,投标企业可在电子标书上直接接收招标委员会确定的最低投标价。
低于招标委员会规定的最低投标价格水平的标书均为废标。
八、中标价格和中标数量
将所有投标企业的投标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排序先后累计投标企业的投标数量,当累计投标数量与招标总量相等时,计入累计投标总量(即招标总量)的企业,即为中标企业。
中标企业的中标数量为其投标数量。如果在最低中标价位的企业投标数量之和超过剩余配额数量时,此价位的企业按其投标数量比例分配剩余配额。企业中标数量低于最低投标数量的,按未中标处理。
企业中标价格即为企业投标价格。
九、中标结果查询
本次招标将于2006年6月1日10:00开标,次日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上公布初步中标结果。投标企业如有疑问,可于6月3日15:00前向招标办公室提出。6月6日起,各投标企业可通过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查询经招标委员会审核正式公布的企业中标情况。招标办公室不再向各企业发放书面《中标通知书》。
十、中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中标保证金为中标金的10%,企业中标后,须于2006年7月31日前将中标保证金(中标价格X中标数量X10%)汇到指定银行帐户。
单位名称: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
开户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北京东单支行
帐号:7112410182600001325
对未按时交纳中标保证金及浪费配额的企业,招标委员会将按招标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矾土出口配额招标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7层
邮编:100020
电话:010-65882501-1721,1730,1732
传真:010-65882509
特此公告。
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委员会
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2006年度甘草及制品出口配额第二次公开招标

2006年度甘草及制品出口配额第二次公开招标将于2006年5月 29日开始,根据《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及《工业品出口配额招标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商品名称及范围(商品海关编码)
1、新疆胀果甘草(12111010)
2、其他品种甘草(12111090)
3、甘草液汁及浸膏(13021200)
4、甘草酸粉、甘草酸盐及其衍生物(29389000.10、29389000.20、
29389000.30)
二、招标数量
新疆胀果甘草500000公斤,其他品种甘草1400000公斤,甘草液汁及浸膏1600000公斤,甘草酸粉、甘草酸盐及其衍生物560000公斤。
三、投标资格
按国家有关规定获得进出口经营资格,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加入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外商投资企业加入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近三年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及无不良信誉行为,并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可申请参加甘草及制品项下的出口配额公开招标,具备条件如下:
1、新疆胀果甘草:凡在2003年-2005年有出口实绩;或年平均出口供货数量达到50000公斤以上并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加工企业;或新疆地区在2003年-2005年中药材年平均出口额3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
2、其他品种甘草:凡在2003年-2005年有出口实绩;或年平均出口供货数量达到50000公斤以上并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加工企业;或在2003年-2005年中药材年平均出口额50万美元(西部地区年平均出口额3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新登记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以登记年限为准)。
3、甘草液汁及浸膏:凡在2003年-2005年有出口实绩;或年平均出口供货数量达到80000公斤并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
4、甘草酸粉、甘草酸盐及其衍生物:凡在2003年-2005年有出口实绩;或年供货值200万人民币并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或植物提取物年平均出口额150万美元(西部地区年平均出口额5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
5、由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的有该商品出口规模的外商投资企业。
6、上述所有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职工进行劳动和社会保险。符合上述第3、4条投标资格的生产企业必须达到国家相关环保标准。
出口实绩以海关统计为准,供货数量以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和招标办公室根据企业提供的出口供货增值税发票按有关规定进行核准。
四、招标时间
投标时间:2006年5月30日-5月31日
截标时间:2006年5月31日16:00
开标时间:2006年6月1日10:00
五、投标方式
通过“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进行投标。企业在规定的截标时点前只能投一份电子标书,当同一企业成功送达的电子标书出现两份(含两份)时,该企业的标书视为无效。
电子招标投标技术保障工作由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EDI)负责,具体操作上的问题由EDI负责解释。
电话:010-67870108(客户服务中心)
传真:010-67800343
六、投标量
最高投标量按企业2003-2005年平均出口数量分档,具体分档方案如下:
1、 新疆胀果甘草
03-05年平均出口数量 最高投标量
具有新疆胀果甘草投标资格的企业 160000公斤
2、 其他品种甘草
03-05年平均出口数量 最高投标量
500000公斤以上(含500000公斤) 280000公斤
150000-500000公斤(含150000公斤) 140000公斤
80000-150000公斤(含80000公斤) 70000公斤
80000公斤以下 (含新增企业) 20000公斤
3、甘草液汁及浸膏
03-05年平均出口数量 最高投标量
200000公斤以上(含200000公斤) 150000公斤
100000—200000公斤(含100000公斤) 100000公斤
100000公斤以下(含新增企业) 50000公斤
4、甘草酸粉、甘草酸盐及其衍生物
03-05年平均出口数量 最高投标量
80000公斤以上(含80000公斤) 80000公斤
20000—80000公斤(含20000公斤) 30000公斤
20000公斤以下 (含新增企业 ) 10000公斤
5、凡投标数量高于最高投标量的标书为废标。
七、投标价格
本次招标设最低投标价格,投标企业可在电子标书上直接接收招标委员会确定的最低投标价。低于招标委员会规定的最低投标价格水平的标书均为废标。
八、中标价格和中标数量
将所有投标企业的投标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排序先后累计投标企业的投标数量,当累计投标数量与招标总量相等时,计入累计投标总量(即招标总量)的企业,即为中标企业。
中标企业的中标数量为其投标量。如果在最低中标价位的企业投标数量之和超过剩余配额数量时,此价位的企业按其投标数量比例分配剩余配额。企业中标数量低于最低投标数量的按未中标处理。
企业中标价格即为企业投标价格。
九、中标结果查询
本次招标将于2006年6月1日10点开标,次日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上公布初步中标结果。投标企业如有疑问,可于6月3日15:00前向招标办公室提出。6月6日起,各投标企业可通过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查询经招标委员会审核正式公布的企业中标情况。招标办公室不再向各企业发放书面《中标通知书》。
十、招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中标保证金为中标金的10%,企业中标后,须于2006年7月31日前将中标保证金(中标价格×中标数量×10%)汇到指定银行帐户。
单位名称: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
开户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北京东单支行
帐号:7112410182600001254
对未按时交纳中标保证金及浪费配额的企业,招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办法及其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一、具有甘草及制品投标资格的企业采用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配额数量不受全年配额招标总量限制,其标价按相应中标价格的平均价减半收取。具体申办手续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甘草及其制品出口配额招标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2号8层
邮编:100021
电话:010-67734756,67734746
传真:010-67702068,67734768


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委员会
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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